[附]皮肤病局部治疗用药原則
大多数皮肤病通过局部治疗,可以减轻自觉症状,并使病变迅速消退,共中处理炎症是局部疗法中的最基本原则,应掌握以下几点:
1.根据皮肤病变的性质、范围、部位和气候条件等,选用适当的剂形和药物,如皮炎在急性阶段有大量渗液时,应湿敷;仅有红斑、丘疹或水疱而无渗液或少量渗液时,则用粉剂或悬垂剂(水+粉)。亚急性阶段,局部呈片状糜烂而有少量渗液时,采用糊剂或乳剂。慢性阶段,有皮肤增厚或脫層、角化过度时,采用软膏。
2.先用性质比较溫和的药物,特别是对幼儿及女病人,尽量不用刺激性强的药物。
3.先用低浓度制剂,必要时再漸漸加浓。
4.密切注意药物过敏反应,若有过敏现象,立即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。